補領發電設施註冊證明書/更改註冊發電設施資料(GF2)

代客補領發電設施註冊證明書/更改註冊發電設施資料 (GF2)
如有需要,客人可以向機電工程署署長申請,補發一份發電設施註冊證明書。

需要作出申請的情況

  • 註冊發電設施申請書內所申報的資料有所變更 (包括太陽能系統註冊電業承辦商的技術或資料有更新)
  • 發電設施註冊證明書損毀或遺失
  • 修改發電設施擁有者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申請流程

  1. 代客人填妥表格GF2申請表
  2. 遞交相關文件
  3. 客人需繳交相關的申請費用予機電工程署 (更改註冊發電設施資料則豁免費用)
  4. 完成註冊後,機電工程署會發出一份更新後的發電設施註冊證明書給客人
  5. 按照法例,客人必須於太陽能系統設施的位置展示新的註冊證明書


常見問題

若申請不獲准,申請費用會否發還?

不論申請是否獲准,申請費用概不發還。因此,我們不會於同一時間為客人遞交超過一份申請表格。

更改或補領發電設施註冊證明書,還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1. 客人的香港身份證或商業登記證書
  2. 電力公司文件如電費單、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計劃申請確認書及完成通知書
  3. 客人的發電設施根據《電力(線路) 規例》的完工證明書(表格 WR1)。

我們也會提供註冊證書,證明我們是負責讓該發電設施安全運作的註冊電業承辦商

補充資料

若申請註冊發電設施的申請書內所申報的資料有所變更,有關的擁有人須根據《電力 (註冊) 規例》第 17(1) 條,在變更後4星期內通知機電工程署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