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註冊發電設施(GF1)申請資格裝有太陽能發電設施並接駁至電網單位的電力裝置允許負載量不超過100安培不屬於定期測試證明書 (表格WR2) 所涵蓋的電力裝置申請流程(取代原有的「怎樣註冊發電設施」部分)代客人填妥表格GF1申請表遞交相關文件客人需繳交相關申請費用予機電工程署完成註冊後,機電工程署會發出一份發電設施註冊證明書給客人按照法例,客人必須於太陽能系統設施的位置展示註冊證明書常見問題(取代原有的「其他注意事項」部分)若申請不獲准,申請費用會否發還?不論申請是否獲准,申請費用概不發還。因此,我們不會於同一時間為客人遞交超過一份申請表格。若遺失註冊證明書,應如何處理?在繳交相關費用後,可獲機電工程署補發一份發電設施註冊證明書。若需要更改註冊發電設施申請書的資料,可以怎樣做?若申請書內所申報的資料需要更改,客人須在更改後4周內通知我們,我們會代為通知機電工程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