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註冊發電設施(GF1)

申請資格

  • 裝有太陽能發電設施並接駁至電網
  • 單位的電力裝置允許負載量不超過100安培
  • 不屬於定期測試證明書 (表格WR2) 所涵蓋的電力裝置


申請流程(取代原有的「怎樣註
冊發電設施」部

  1. 代客人填妥表格GF1申請表
  2. 遞交相關文件
  3. 客人需繳交相關申請費用予機電工程署
  4. 完成註冊後,機電工程署會發出一份發電設施註冊證明書給客人
  5. 按照法例,客人必須於太陽能系統設施的位置展示註冊證明書


常見問題(取代原有的「其
他注意事項」部
若申請不獲准,申請費用會否發還?

不論申請是否獲准,申請費用概不發還。因此,我們不會於同一時間為客人遞交超過一份申請表格。
若遺失註冊證明書,應如何處理?
在繳交相關費用後,可獲機電工程署補發一份發電設施註冊證明書。
若需要更改註冊發電設施申請書的資料,可以怎樣做?
若申請書內所申報的資料需要更改,客人須在更改後4周內通知我們,我們會代為通知機電工程署。